关于成立“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作者:姚英林时间:2012-04-17点击数:

关于成立“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意见

根据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陕人社发【2011】54、55、56、63号文件),继续教育学院积极向市人事局申请在我院成立“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人事局已同意在我院设立该基地,目前正在积极上报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就成立该基地和开展培训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基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及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充电,补充新知识,开阔新思路,增强发展后劲的需要。为了加强和规范此项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1年连续下发文件(陕人社发【2011】54、55、56、63号文件)要求各市积极行动,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科学化、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和科学的继续教育框架。要求各市成立省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对各培训基地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陕人社发【2011】55号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力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公需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56学时),第七章第二十条规定继续教育证书是系统记录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每年审验一次。

因此,在我院设立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和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精神的需要,具有一定社会功效。同时,能够扩大我院的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而且生源广泛且有长期保障,培训费用较高,成本较低,能为我院带来长期稳固的经济效益(根据继续教育学院与市人事局协商,目前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达三万余人,每人每年要完成24学时的共需科目的学习任务,和56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公需科目每人每学时按10元收费,年收入预计700余万元,专业科目也按每人每学时按10元收费,按我院完成1/3培训任务计算,年收入预计500余万,两个科目年收入预计在1千万以上。)

2、基地启动、挂牌和首期培训

按照市人事局电话通知,在我院设立培训基地已经市人事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目前正在积极上报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要求我院先对我院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首期培训,基地启动、挂牌仪式在首期开班典礼上一并进行。(基地启动、挂牌仪式及首期培训事宜附后)。

3、组织机构、人员组成 基地成立后,学院成立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培训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协调、办理培训事宜和组织培训。

4、积极争取省级培训基地。

我院目前被确立我为市级培训基地,只能培训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我院应在开展初、中级培训的同时,积极争取设立省级培训基地,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5、收费标准

按照文件精神,培训费用标准要经过市物价局审核批准。因此,我院提出公需科目每人每学时10元,专业科目每人每学时15元的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审批。

6、课程设置和授课

按照文件精神和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共性,我院提出14门公需科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专业科目由委托单位或行业指定科目培训。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学习和网上自学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授课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对象层次较高,对教课要求也较高,因此授课老师在课前要做大量准备工作,所以课时费应按讲座计费,每个科目安排半天—1天,课时费400元—800元确定

8、网站建立

为了方便学员学习,解决学员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矛盾,降低培训成本和学员学习的费用支出,我院应建立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站。

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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