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总投资 5.6亿元,总占地面积756亩,其中新校区占地近600亩,建筑总面积25.5万平方米。2009年顺利通过了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3月成立了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延安职教集团,依靠政府的主导力量和地方产业优势,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实行市场运作模式,初步建立了集团化办学的新机制。
学院现有教员工625名,其中专任教师387名,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62名、教授37名、副教授186名,具有企业建立的”双师”教师192名。已建成九大专业群34个高职专业,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省级重点专业6个(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油气开采技术、石油与天燃所地质勘探技术四个专业);院级重点专业10个。学院设有石油工程系、化工化学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师范教育系、航运工程系、医学护理系等8个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名。
目前,学院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中心123个,其中有中央财政投资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2个、省级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1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中心3个,有陕西省人社厅和有关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10个。
学院坐落在享誉中外的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延安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雅,设施崭新,文化氛围浓郁,交通十分便利,以成为陕西及周边地区青年学子学习职业技术、接受传统文化熏陶的理想之地。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对国家规定的各种照顾对象,录取时按规定予以办理,但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1.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须按照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包括考生个人信息核对)。
2.实行学年学时制,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政治鉴定合格,颁发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实行国家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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